古典占星財富情況財富格局判斷(古典星座)
一、主要元素
1、二宮為一般之正財、薪水收入、動產;四宮為不動產、土地、房屋或為祖產;五宮為股票、投機、賭博之偏財;八宮為配偶之財、遺產、他人財產、合夥財產;十一宮為福祿之財、人氣之財、事業之財。
2、西元二世紀Vettius Valens論財以
(1)晝日夜月所落星座之三分主星所落之角續果宮
(2)福點的定位星落於福點之特殊宮位
3、判斷財富除依照特殊描述法外,以一般描述法則以二宮星、二宮主、二宮神為主要判斷依據,依照其象徵行星的本質旺弱與附屬力量來判斷得財或失財之機運。
4、財征星如為先天吉星或後天吉星,則獲取財富是以正途合法手段,如是凶星則可能是非法手段所得。
5、如財征星落在一、二宮則為青年時期得財,十、十一宮為成年時期得財,七、八宮為中年時期得財,四、五宮位晚年時期得財。
6、財征星運行速度快,或外行星東出、內行星西入,則得財早而快,運行速度慢,則得財晚而慢。
7、財征星以其星性判斷從何來源得財,例如金星為藝術、財經,木星為宗教、學問、貿易,土星為農作、探礦、土地。
8、喜日月與財政星或福點有吉相位。
9、喜財征星會合吉祥之恆星(如軒轅十四、角宿一)。
10、喜月亮木星本質強旺,且各自落在一、二宮內。
11、財征星與四宮相關,可得祖產。
12、忌月會土於角宮內,尤其夜生更忌。
13、忌財征星本質落陷、附屬力弱。
二、觀察內容1、二宮及二宮主
2、木星
3、福點及其定位星
4、財富點及其定位星
5、1-4有力強旺與命宮或命主吉相
6、1-4有力強旺者,前後又有吉星拱夾、日月吉相,廣有財祿
7、強旺有力之星與福點之強旺主星有力,又有吉星吉相,極為有財。凶星凶相則貧賤求財不得
8、土星與福點吉相,又得木星相助,得父祖遺產、或不謀而得。
9、日或月在陽宮,又在始宮,晝生太陽在地平上,夜生太陰在地平上,有星拱夾或吉星在始宮交角,至富極貴。
10、日月在陰宮,又在果宮,逢凶星凶相或拱夾,則至為貧賤。
11、第一、二等恆星在四角點上或在日、月同度、或在福點同度,主大富大貴。
三、具體論斷富
1、木入二宮本質強旺,三合六合月亮或命主。
2、月入二宮本質強旺,與二宮主或其定位星接納。
3、木星入一宮且本質強旺或吉相,且月亮入二宮,本質強旺。
4、福點位置良好,其定位星入八宮與命主成吉相,因祖蔭或妻財、商業而致富。
5、日月於好宮內有吉相位。
6、日月會吉祥的恆星。
7、北交會合月、木或金於二宮內
8、多星於二宮本質強旺或吉相
貧
1、日、火入二宮,揮霍無度,當其本質無力凶相時尤甚。
2、南交點入二宮,防盜賊損失。
3、二宮主本質無力,如六宮主到此傷克,因奴僕而失。
4、月會土於角宮內。
5、多星入二宮但本質無力受克。
6、二宮主灼傷且福點受克
7、福點會凶恆星又入壞宮內
8、土火會刑沖二宮主
富格
1、命主星與二宮主同宮會合
2、命主星與五宮主同宮會合
3、命主星與九宮主同宮會合
4、命主星與十一宮主同宮會合
5、二宮主與五宮主會合
6、二宮主與九宮主會合
7、二宮主與十一宮主會合
8、五宮主與九宮主同宮
9、五宮主與十一宮主同宮
10、九宮主與十一宮主同宮
11、二宮為財宮,十一宮為收入宮,五宮與九宮位幸運宮,二、六、十為欲宮
前述宮位宮主的會合或互有交角,皆為富格,在其主星限或次星限中,可許財富
任何星入十一宮,在其掌限時,亦會帶來財富
必須命宮無受傷克,且命主星落位良好且有力
第二、六、十宮多星群聚或火星會合太陽在任何星座內,皆主財富之獲得。
貧格
1、二宮主落陷或灼傷或受夾制
2、二宮主與十二宮主互恆,即二宮主入十二宮,十二宮主入二宮
3、十一宮主入六、八、十二宮內,或六、八、十二宮主入十一宮
4、九宮主與十二宮主互恆
5、命主與十二宮主互恆